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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舍学生自我管理办法

2017-4-6 21:01:04

宿舍学生自我管理办法

为了更好地协助我校宿管老师管理好男生宿舍,为全体同学营造一个安静、舒适、文明、良好的住宿环境,在本校学生会的倡议下,我们成立了男生宿舍管理委员会,协助老师对宿舍进行管理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男(女)生宿舍管理委员会〔以下简称“男(女)宿管委”〕,下设主任一名,副主任两名,每楼层设三个楼层长,各楼层长为男宿管委常务委员,各宿舍长为委员。

二、宿管委常委工作内容

1、协助宿管老师管理好男(女)宿舍。

2、结合宿管老师,对宿舍严重违纪现象进行处罚,执法依据有理。

3、定时组织宿管委员开会。

4、定期将管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。

三、男(女)宿管委管理规定

1、宿舍成员必须服从楼层管理,若发现违纪行为,请及时向楼层长进行汇报。

2、各宿舍必须处理好本宿舍的卫生,并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公共卫生任务。

3、在宿舍内部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,如吹风机、热得快、排插、电热水壶等,若发现使用,一律没收,通知班主任前来领取。

4、在宿舍内禁止吸烟,若发现室内有烟头、烟味,将酌情进行罚款(3~5元)若当场发现吸烟者,将处于5元罚款。

5、在宿舍内严禁喝酒,若有违规者,将处于最少10元罚款。

6、在宿舍内发现旷寝、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,将直接交于学校处理,并处于15元罚款。

7、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赌博,凡发现赌博者除没收赌资外,并交学生科处理。

8、严禁非宿舍人员进入宿舍,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宿管老师。

9、在宿舍老师查寝之后,不得大声喧哗、串寝,违者罚站。

以上罚款我们制定出以下用途:

为了规范好宿舍内部的各种行为,罚款将奖励于每学期评选一次的优秀宿舍。

栾川中职宿管委员会

2016年9月1日